據新華社電 *ST長油終止上市已成定局,但其退市之路並不平坦。近日,部分投資者代表向中國證監會遞交舉報信,懷疑*ST長油惡意退市,請求徹查真相。一邊是被視為市場進步信號的央企退市,一邊是受損股民對公司的種種質疑,*ST長油退市迷局待解。
  股民質疑長油“惡意退市”
  11日下午,上交所發佈公告稱,決定終止*ST長油股票上市交易。*ST長油將成為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來,上海證券交易所首家因財務指標而退市的上市公司。
  在連續三年虧損之後,今年3月22日,*ST長油公告稱,由於經營虧損、部分船舶計提資產減值和長期期租VLCC計提預計負債的原因,公司2013年凈利潤再度虧損59億元。
  “大額計提常常是將未來可能的虧損提前,為以後盈利鋪路的一種會計手法。”股民廖亦冰認為,按照這個思路,*ST長油董事會如真想把公司搞好,避免退市風險,就應該在2012年進行大額減值計提,2013年就可以借助公司經營收入的正常增長實現盈利。
  他認為,公司董事會偏偏選在本來可能通過正常盈利實現摘星脫帽而復牌的節骨眼上提出要大額減值計提,刻意增加虧損,有“惡意退市”之嫌。
  專業人士認為應關註疑點
  對此,一位資深會計師告訴記者,大額計提計入2013年是否合理要看導致虧損的條件何時產生以及管理層知道的時間。如果兩個時間有差異,則說明公司內控存在問題。如果管理層第一時間瞭解了預計虧損的情況卻延後計提,那麼公司內控沒有問題,卻可能存在延後信息披露的問題。
  值得註意的是,針對*ST長油的大額計提,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無法確定該事項對長航油運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是否恰當”。“這樣的保留意見說明會計師在大額計提問題上和管理層存在較大的分歧。”上述會計師說。
  多位專業人士認為,目前看來,無論哪一種情況,長油的會計處理從錶面上很難看出明顯違規,不影響監管層對其作出退市處理的決定。不過,相關疑點應引起監管層關註。
  2010年業績由盈變虧
  在*ST長油退市的問題上,另一個爭議的焦點是:2010年公司究竟是盈利還是虧損?這將直接決定公司是否滿足連續四年虧損的退市條件。
  早在2011年,*ST長油曾在2010年盈利的狀況下通過定向增發募資15.2億元。而2012年,*ST長油發佈《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稱,因會計準則調整及統計數據有誤等原因,長航油運對2010年的財務數據進行了追溯調整。調整後,2010年凈利潤由原來的883萬元變為-1859萬元。
  “若2010年長油業績虧損,則不符合完成定增的條件;若當年其業績盈利,則現在達不到退市的條件。”廖亦冰說,在這個問題沒有說清楚的情況下,*ST長油不應倉促退市。
  一些上市公司財務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投資者對於“虧損不能定增”的質疑,是一種誤解。定向增發僅面向少量特定投資者,與公司虧損與否並無關聯。
  據記者瞭解,至於2010年業績更正的情況,一位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說,儘管上市公司業績更正很常見,但出現*ST長油這樣大的變化說明公司內控有問題,或者管理層存在故意隱瞞虧損的情況,應該引起監管層的註意,甚至應該由證監會立案調查。
  令人奇怪的是,記者並未查閱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針對*ST長油此次業績更正的任何監管措施,亦未有公開信息顯示相關監管部門曾對此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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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股民掌握證據可投訴
  對長期受困於退市難題的A股來說,出現首家央企退市不失為一個積極信號,這場風雨洗禮在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痛苦的同時也將沉重打擊炒差、炒重組的賭博心理。
  記者瞭解到,有不少股民是看中長油的央企身份,而趕在去年暫停上市前大舉買入,賭的就是可能的重組和扭虧為盈。這一投機做法並不值得鼓勵。
  證監會上市部主任歐陽澤華在此前採訪時曾表示,今年將完善制度安排,支持公司根據自身發展戰略自願選擇主動退市。那麼,監管層應如何把握主動退市和惡意退市的界限?*ST長油事件提了一個醒。
  針對*ST長油的問題,上交所表示,退市過程中投資者依然有諸多途徑主張權利,如掌握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證據,可向上交所或者證券監管機關投訴。
  但事實上,普通投資者難以拿到公開信息之外的證據,獲取真相仍有賴於監管力量。據新華社電
  *ST長油退市進程
  2013年4月20日 停牌
  2013年5月14日 暫停
  上市2014年4月11日 上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2014年4月15日 擬披露季報
  2014年4月21日 公司股票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2014年6月5日(預計) 終止上市,股票將被摘牌  (原標題:股民舉報*ST長油涉嫌惡意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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